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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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3日在利通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 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在利通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党的十九大会议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强化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一、主动服务“五个利通”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主动适应利通区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开放利通、富裕利通、和谐利通、美丽利通、智慧利通,细化和落实服务保障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等检察职能作用,出台《利通区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51项工作具体措施的分工方案》、《利通区检察院服务保障利通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推进方案》,将“有为检察、和谐检察、民本检察、窗口检察、效能检察”五个检察融入全区工作大局,强化政策导向。向利通区委呈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为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着力服务脱贫攻坚。围绕精准扶贫和新一轮下基层工作,积极与结对帮扶扁担沟村、金花园社区、红果乳品等11个企业联系,送政策、送服务、送法律。与扶贫、民政等部门联合部署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强化服务保障措施。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开展“精准预防”,抓住扶贫项目审批、资金发放、农机补贴等关键环节进行廉政体检。
着力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严厉打击发生在制售食品药品、环境资源、农业生产等民生领域的犯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件57人。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涉案达12亿余元的香港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提起公诉。突出整治欺压百姓、胡作非为的恶势力犯罪,依法对郭某某等5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提起公诉。
二、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捕各类案件211件266人,件数同比下降19%,人数同比下降23%;提起公诉422件657人,件数同比下降0.9%,人数同比上升13%。突出重点,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捕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0件24人,件数同比下降79%,人数同比下降80.8%;“两抢一盗”案件52件65人,件数同比下降39%,人数同比下降35%。积极参与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39件51人,件数同比下降49%,人数同比下降45%。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42人,不起诉29人。
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妇女权益。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专门办理机制,做到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全年批捕未成年人案件24件26人,起诉33件70人。对初犯偶犯、罪行轻微的依法从宽处理,不起诉17件19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诉率为26.4%。成立全区首家“未成年人爱心观护站”,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辅导、小组活动、文化学习、义工服务等帮教活动。积极参与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先后走进利通区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36场次,发放宣传册2万余份。结合校园欺凌、未成年人涉罪等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编排挽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题材的小品《明月照我心》和微电影《守望心灵》。注重妇女权益保护,依法批捕强奸、猥亵妇女、强迫妇女卖淫等犯罪23件27人,起诉23件28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开展“春夜喜雨”志愿服务、禁毒“流动课堂”等系列活动,深入乡村、农户、社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讲好检察故事、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开展检察官村官双助理工作,着力推动法律政策宣传落实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三、坚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深入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立案贪污贿赂案件8件16人,件数同比下降11%,人数同比上升23%。立案渎职案件1人,同比增长了100%。侦查终结移送起诉5件10人,已判决2件7人。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专项,严肃查办重点领域案件。围绕“三农”工作和教育、住房、社会保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村级债务化解专项查办活动。立案查办了贪污村级债务化解窝案5件12人,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继续推进“黄河预防工程”专项活动,深入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对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等开展同步监督。与建设、财政等部门建立“检政互动机制”,对重大项目工程起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借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为招投标领域构筑好防护网,2017年以来为企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679次。
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深入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约谈制,对相关涉农资金管理遗留的问题及时纠错改正。先后对退耕还林、土地复垦、征地补偿等专项领域以及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查报告4份。开展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开展警示教育21次,发放材料2000余份,发出书面检察建议6件,形成案例分析6件,开展预防调查4次。与吴忠市检察院、吴忠市扶贫办共同策划制作“阳光扶贫、廉洁为民”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微刊。通过两微一端“掌上预防”,在乡镇纪检书记预防群定期推送相关职务犯罪宣传篇目70余篇,篇目最高点击达到万余次。
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强化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7人;对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6件18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5人,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纠正漏诉7人,纠正漏罪2人次。向司法行政机关共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5份,检察建议11份。二审程序提出抗诉7件10人,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支持抗诉6件7人,法院已改判1件2人。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扎实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回头看”活动,对辖区31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检察。针对判决执行交接脱节、外出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14人,均被采纳意见后改变强制措施。
推进民事行政监督。在法院设立检察室,多渠道拓展案源,全面强化民事行政监督职能。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监督案件104件,发出检察建议100件,均得到书面回复并采纳。与利通区各行政执法单位搭建“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现已接通18家行政执法单位,全年共录入案件216件,有效防止了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严、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
五、深化各项检察改革任务,提高司法公信力
以钉钉子精神统筹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检察改革任务向深层次迈进,着力以改革促公正、增活力、提公信。
坚决配合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强力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第一时间向全院干警传达中央改革精神,全面掌握和深入分析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侦防队伍结构等基本情况,与每一名涉及转隶的干警开展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研究落实转隶具体问题,切实做好改革的衔接工作,确保思想不乱、人心不散、工作不断。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要求,制定10余项配套制度,出台检察官权力清单,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积极推进检察官职务序列套改和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建立业绩考评制度,促进检察人员积极依法履职、公正规范办案。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实现了扁平化管理。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改革。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选取监督重点,加强同国土、环保、林业等相关行政执法单位沟通联系,通过调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全方位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对两起污染环境案件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评估立案,并向吴忠市环保局提出诉前检察建议2件,目前环保部门已完成整改。
六、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理念为引领,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固本培元,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和引导全体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广泛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积分制”、“党建促进月”、“社区共建慰问”、讲党课、干警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切实以党建带队建促工作。举办运动会、演讲比赛、干警赠阅图书、检察之星评选等系列活动,强化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检察事业的坚定信念,提升了教育效果。
坚持训考结合,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技能,加强专家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培训干警130余人次,组织参加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案件管理等业务竞赛,强化干警办案能力培养。鼓励青年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和在职法律硕士考试,着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能,不断提高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坚持激浊扬清,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群众评议机关作风”、“传承良好家风 建设廉洁家庭”家庭助廉、“庸懒散拖大整治”、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严肃会风会纪,严格八小时内外作风纪律,严格财务制度,严格考勤制度等一系列管理措施,树立利通检察机关作风建设新形象。
七、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倾力打造阳光检察
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就司法改革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邀请视察工作、走访座谈、庭审评议等形式,诚恳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积极接受人大常委会调研我院惩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让“阳光检察”融入检察工作每个环节。通过邀请视察、走访座谈、召开检察开放日等形式,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业界、媒体界、宗教界人士等深入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情况,并及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逐条整改落实。完善公开载体,开通网上案件信息公开平台,推进检务公开内容向司法办案延伸,在各类网络平台共发布检察信息500余条,原创检察微博200余条,案件程序性信息473条,重大案件信息20条,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274份。
加强服务型窗口建设。新建检务大厅、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并投入使用,完善接待大厅、律师阅卷室、检察长接待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两微一端”等信、访、网、电于一体的综合性信访受理平台建设。设立了律师参与涉检信访接待办公室,引入律师作为独立第三方参与检察机关信访接待,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使群众享受方便快捷一站式服务,有力化解涉检信访矛盾。全年共受理各种来信来访165件,全部答复并分流处理。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掌上预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预防事例、3件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获评自治区2017年度“十大精品案件”、档案管理达标工作顺利通过自治区验收、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被吴忠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全市检察工作年终考核中我院获得八个单项第一。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社会各界和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诉讼监督能力不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民事诉讼监督方面人才严重不足;二是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积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司法不规范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精细化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大;四是干警的能力素质与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全面从严治检仍需大力加强;五是检察工作与信息化的深度融合还不够,运用信息化的手段和范围仍有提升空间。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力气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各位代表,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年,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的关键年,也是推进落实“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利通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利通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政府的支持、人大的法律监督及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配合支持利通区监察体制改革、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不懈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努力为建设“五个利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用十九大精神引领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我院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准确研判利通区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研究制定出一批有前瞻性、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
二、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的着力点,为加快建设美丽利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主动适应利通区经济发展新常态,用优质的检察服务护航利通区“十三五”规划实施。主动将检察工作置于利通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谋划和推进,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的社会管理大格局,紧紧围绕利通区2018年总体思路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服务大局促发展、打击犯罪保稳定、强化监督促公正、维护法治树权威、化解矛盾促和谐等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利通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三、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强化使命担当奋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突出司法办案,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侦查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依托“两法”衔接平台,检察官监督办公室,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深入发展,全面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选取监督重点,全方位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
四、全面深化各项司法改革,在新的起点上推动改革任务向纵深发展。科学合理配置员额内检察官及司法辅助人员,结合业务特点、办案数量、案件性质等进行合理的人员配比。突出员额内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深入推进检察官业绩评价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制定科学的业绩考核制度。建立员额内检察官考评、惩戒、退出机制,对员额内检察官履行岗位职能情况、办案数量、办案质效、司法技能、司法水平、内外部评价等提出具体的目标要求,促进对员额内检察官的动态管理,实现优胜劣汰。结合当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精神,完善衔接机制,确保自侦工作平稳转隶。将队伍平稳转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全面梳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线索,掌握队伍思想状态,做到摸清底数、心中有数。做好现有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努力推动检察机关转型发展。
五、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党建带队建锻造过硬检察队伍。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建设一支对党忠诚的过硬检察队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不断强化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精神培育,铸造忠诚政治品质,坚决守住遵守八项规定、防止四风反弹的底线,坚决守住公正规范廉洁文明执法的底线。树立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强能力素质培训,不断提高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和专业素养。
不忘初心才能坚定方向,牢记使命方可有所作为。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本次大会的决议,在法治利通中彰显检察担当,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第4页第21行):是指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2、“两法”衔接(第6页第7行):指由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能实行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或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侦查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3、公益诉讼(第7页第3行):针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由检察机关及时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
4、羁押必要性审查(第6页第2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